为了给 Widget 重定义 Timer 中的一个 virtual function(虚拟函数),Widget 必须从 Timer 继承。但是 public inheritance(公有继承)在这种情况下不合适。Widget is-a(是个)Timer 不成立。Widget 的客户不应该能够在一个 Widget 上调用 onTick,因为在概念上那不是的 Widget 的 interface(接口)的一部分。允许这样的函数调用将使客户更容易误用 Widget 的 interface(接口),这是个对《使接口易于正确使用难错误使用》中的关于“使接口易于正确使用,而难以错误使用”的建议的明显违背。public inheritance(公有继承)在这里不是正确的选项。
因此我们就 inherit privately(秘密地继承):
class Widget: private Timer {
private:
virtual void onTick() const; // look at Widget usage data, etc.
...
};
通过 private inheritance(私有继承)的能力,Timer 的 public(公有)onTick 函数在 Widget 中变成 private(私有)的,而且在我们重新声明他的时候,也把他保留在那里。重复一次,将 onTick 放入 public interface(公有接口)将误导客户认为他们能够调用他,而这违背了我在《使接口易于正确使用难错误使用》。
这是个很好的设计,但值得注意的是,private inheritance(私有继承)并不是绝对必要的。假如我们决定用 composition(复合)来代替,也是能够的。我们仅需要在我们从 Timer 公有继承来的 Widget 内声明一个 private nested class(私有嵌套类),在那里重定义 onTick,并在 Widget 中放置一个那个类型的 object(对象)。以下就是这个方法的概要:
class Widget {
private:
class WidgetTimer: public Timer {
public:
virtual void onTick() const;
...
};
WidgetTimer timer;
...
};
这个设计比只用了 private inheritance(私有继承)的那一个更复杂,因为他包括 (public) inheritance((公有)继承)和 composition(复合)两者,连同一个新 class (WidgetTimer) 的引入。老实说,我出示他主要是为了提醒您有多于一条的道路通向一个设计问题,而且他也能够锻炼您自己您自己考虑多种方法(参见《C 箴言:最小化文档之间的编译依赖》)。然而,我能够想到为什么您可能更愿意用 public inheritance(公有继承)加 composition(复合)而不用 private inheritance(私有继承)的两个原因。
首先,您可能要做出允许 Widget 有 derived classes(派生类)的设计,但是您还可能要禁止 derived classes(派生类)重定义 onTick。假如 Widget 从 Timer 继承,那是不可能的,即使 inheritance(继承)是 private(私有)的也不行。(回忆《C 箴言:考虑可选的虚拟函数的替代方法》derived clas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