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我自己举例来说,之前,用过的笔记本电脑有三星的、戴尔的、惠普的,但那不是我的,都是公司配的。而我自己花钱买的两款笔记本,却都是IBM的,一个是X31,一个是T30.于是,由于这个"品牌载体",我成了"黑友".
事实上,在这个市场化世界里,真正能够成为"品牌载体"的商品实在是不多。按照我之前的定义来归纳,数字IT行业的"品牌载体"产品大不了就是有以下几种:电脑、手机、电视、音乐播放器、数码照相机、影碟播放机等等,假如加上软件和互连网行业,则最多再包括几个,操作系统、Email、实时通讯工具等。
手机是Nokia的品牌载体,Windows就是微软的品牌载体,拿国内来说,电视机是长虹的品牌载体,Email就是网易等门户网站的品牌载体…不一而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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